交口县交警大队加强安全管理 消除安全隐患
近日,吕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转发南昌市抄告的《关于加强对重点车辆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的函》,其中涉及我县车主:高XX,号牌号码:晋JF****,违法行为2023年9月7日21时29分,在英雄大桥西向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交口县车管所立即行动,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查询车辆信息及调取违法记录等多种方式,寻找车主电话并进行电话沟通。
二、11月6日上午,车管所民警与车主进行了约谈,强调了应落实车辆源头监管和主体责任,对发现所属车辆及聘用驾驶人出现的安全隐患苗头,及时处置,加强日常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定时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三、对驾驶人开展了3小时培训教育,通过组织驾驶人观看安全文明驾驶和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教育片,看着一起起惨烈的交通事故画面,多角度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当驾驶人在学习中深刻领悟“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意义,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张晓春)
本文链接:http://www.resapo.com/362191.html 吕梁交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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